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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泉州市委2017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作者:泉州青少年宫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7-01-28 15:16:00   关注度:

2017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2017年共青团泉州市委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1号)的批复,现将团市委(含泉州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共青团泉州市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发挥在市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在少先队中的领导作用,对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泉州市青少年宫的主要职责是:青少年宫隶属于共青团泉州市委领导,集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学习、培训、娱乐为一体,是以社会效益、人才效益为主导,以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青少年人才为目标的综合性校外教育阵地。
二、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泉州市委机关总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泉州市青少年宫总编制数46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事业编制39人,包括5个内设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共青团泉州市委 全额拨款 17 17
泉州市青少年宫 全额拨款 46 39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共青团泉州市委主要任务是:以持续深化推进共青团“六大青春战役”为统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服务“五个泉州”建设而不懈奋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春领航战役,加强青少年思想引导,努力塑造当代新青年。
(二)实施青春建功和青春家园战役,引领青年投身“五个泉州”建设,积极创造时代新业绩。
(三)实施青春和谐和青春创业战役,提升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服务青年新需求。
(四)实施青春活力战役,不断夯实团建基础,提高团组织科学化水平。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年,共青团泉州市委收入预算为1801.61万元,比2016减少14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2.74万元,退休人员费用发放渠道改变,项目支出减少76.80万元,修缮费用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1.61万元,比2016减少149.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5万元,项目支出572.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01.61万元,比2016减少14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2.74万元,退休人员费用发放渠道改变,由社保中心发放。项目支出减少76.80万元,修缮费用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52.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奖励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0.43万元。主要用于非国库统发退休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6.9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120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事务工作专项经费、未成年人犯罪办公经费、五四系列活动专项经费、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经费、青年志愿者活动经费、市少年队工作经费、海峡两岸高校大学生记者挑战赛活动经费支出。
(六)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1.8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奖励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32.8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团市委没有这个项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共青团泉州市委(含泉州市青少年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50万元,其中:
(一)2017年团市委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安排3.50万元,主要用于团中央、团省委及其他地市的兄弟单位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青少年宫须进一步加强开展对外青少年交流演出活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3.85万元,比2016年增加71.9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补贴、行政运行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团市委没有采购任何货物。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7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7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7年度一般公用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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